安溪法院紧紧围绕“控增量、优质量”目标,通过加强执行前端源头防控、注重执行过程减量增效、不断拓宽完善执行措施,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,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确保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。
一是重组工作模式,完善执行规范。确定执行案件以随机分案为主,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,实现简案快执,繁案精执。推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,成立综合事务团队、拍卖团队和保全小组,优化司法资源,集约开展工作,提高执行效率。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,对有给付内容的金钱债权履行及非金钱给付请求权案件,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,优化执行程序。二是创新执行方法,提高执行效率。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,常态化运用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模块,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办理查封、续封、解封业务。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,公开引入2家拍卖辅助机构,并制定网拍辅助机构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,缩短网拍流程时限,提档加速资产处置。建立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会商会诊制度,邀请分管院领导、民刑等综合专业法官,共商执行对策、办法,实现精准执行。